(標檢局) 「商品驗證登錄證書」之型號後 加註(具通訊埠)釋義
112年6月份標檢局 (電氣商品檢測技術一致性研討會)會議紀錄,如附件供參。
節錄P3第六點內容如下:
空氣調節機現行檢驗標準未包含CNS 16014「智慧家庭之裝置互連協定」規定,若業
者因應市場需求,商品具有「互連協定設計」且經前揭標準試驗符合後,可於經濟部
標準檢驗局核發「商品驗證登錄證書」或「商品型式認可證書」之型號後加註(具通
訊埠)字樣,僅為識別產品有無通訊功能,商品本體銘版標示之型號可不須加註(具
通訊埠)字樣。故同證書之型式可有型號及型號(具通訊埠)例如:ABC,ABC(具
通訊埠)可登錄於同一張證書。